星期日, 6月 26, 2005

我更不爽健保局: 2005-06-25 醫師的義務與法律的責任

我更不爽健保局: 2005-06-25 醫師的義務與法律的責任

1 Comments:

Blogger Eric Huang said...

錄影與錄音的電子時代到了,醫病關係若惡化至此,醫師、病人、法官、檢察官均蒙其害,只有賺錢的辯護律師得利。
不亦悲哉!
子曰:聽訟吾猶人也,必也使無訟乎。
大環境至此,升斗小民如何得快樂生活?誰又敢將自己的生命安全交給敵人呢?
瘟疫來時,請法官大人們,拿出勇氣,離開家人,冒自己的生命危險,與不可知的疾病奮戰。

8:49 上午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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